附件2
2017年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文书
(排名不分先后)
1.行政处罚决定书[赤松农牧(种子)罚〔2017〕4号]
案由:销售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玉米种子案
处罚机关: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农牧业局
承办机构:赤峰市松山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
办案人员:李国锋、兰清志、李靖
2.行政处罚决定书[晋农(农药)罚〔2017〕5号]
案由:经营未取得登记证农药产品案
处罚机关:河北省晋州市农林畜牧局
承办机构:晋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
办案人员:张英彬、王小青
3.行政处罚决定书[临农(种子)罚〔2017〕15号]
案由:生产经营假种子案
处罚机关:山西省临汾市农业委员会
承办机构:临汾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
办案人员:赵力、何飞、晋熠星、解爱云
4.行政处罚决定书[桓农(农药)罚〔2017〕6号]
案由:经营劣质农药和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农药产品案
处罚机关:山东省桓台县农业局
承办机构:桓台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
办案人员:王辉、孙乙丁
5.行政处罚决定书[淄农(农药)罚〔2017〕5号]
案由:经营假农药案
处罚机关:山东省淄博市农业局
承办机构:淄博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
办案人员:李开松、袁安良、韩冰
6.行政处罚决定书(第2092017002号)
案由: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
处罚机关: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
承办机构:闵行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
办案人员:张飞鹏、王超
7.行政处罚决定书[亭农(农药)罚〔2017〕5号]
案由:经营假农药案
处罚机关: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委员会
承办机构:盐城市亭湖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
办案人员:刘大孟、徐峰、李元姬
8.行政处罚决定书[临农(饲料)罚〔2016〕22号]
案由:经营与标签标示内容不一致饲料案
处罚机关:浙江省临安市农业局
承办机构:临安市农业执法大队
办案人员:杨永军、梅江丹
9.行政处罚决定书[嵊农(农药)罚〔2016〕9号]
案由:未经许可从事农药经营案
处罚机关:浙江省嵊州市农林局
承办机构:嵊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
办案人员:董礼成、郑兴苗
10.行政处罚决定书[赣农(种子)罚〔2017〕3号]
案由: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水稻种子案
处罚机关:江西省农业厅
承办机构:江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
办案人员:胡仲明、谢伟、刘云、黄世松、李洪、华永红等11人(MS-502专案组)
11.行政处罚决定书[常农(肥料)罚〔2017〕4号]
案由: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肥料案
处罚机关:湖南省常宁市农业局
承办机构:常宁市农业执法大队
办案人员:张小兵、蔡泳
12.行政处罚决定书(成动监罚〔2017〕5号)
案由: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
处罚机关:四川省成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
承办机构:成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(农业综合执法总队)
办案人员:罗杰、李华、韩鹏、胡样、沈凯
13.行政处罚决定书[眉东农(种子)罚〔2017〕13号]
案由:经营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种子案
处罚机关: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局
承办机构:眉山市东坡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
办案人员:吴姝慧、蒋勇